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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生愛情觀 情和義 值千金
七成七大學生堅持所愛 不為父母所對
愛情禁忌 師生戀接受度高達六成七
記者/潘慧珍、林益緯、蕭裕民報導 1065期 950427
身為大學生的我們有能力選擇「幸福」嗎?「婚姻大事唯父母是從!」若父母親想決定我們的「愛情藍圖」,你會怎麼做?根據本期文化一周民調數據顯示,七成七大學生選擇堅持自己幸福,不為父母意見所動而分手,其中台大以八成二居冠。你曾暗戀過老師嗎?你想過跟老師的關係不僅限於師生嗎?數據顯示,六成七大學生可接受師生戀,台大78%居冠。朋友妻不可戲!大學生若愛上好朋友另一半,八成七大學生仍重義氣不會橫刀奪愛。相反地,好朋友搶了自己的伴侶時,有七成大學生不再與這位好友有所往來。
文化新聞系呂綵芯同學以「愛不愛對方」決定會不會分手的主要原因,如果很愛對方,當然希望能夠在一起,和父母據理力爭。已有男友的花花則認為,父母家人從小扶養我長大,當然會尊重他們的意見,放棄和男朋友交往。
同學可能皆有過暗戀老師的經驗,但是師生戀在傳統禮教裡是不能夠接受的事情,有人會認為師生戀是違背倫理道德的,老師是長輩,與老師發生男女間的感情就是亂倫的行為。老師發現喜歡學生,也應該以利害迴避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。性別學者何春蕤曾主張解放師生戀,她認為可從兩性平等有助於師生平等,愛情不應該受到規範。
大學生若愛上自己好友另一半時,面對愛情與友情間的試煉,興國管理學院應用日語系莊宛樺說:「天下男人那麼多,為了男人而摧毀友誼是相當不值得。」成大政治系余珮萱說:「若遇到這種窘境,我寧願再尋另一個目標。即使他們小倆口吵架我也不會伺機破壞他們兩人的關係,我還會主動勸和。」相對地,若自己的另一半被好朋友所「劈叛」,你會怎麼做?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系黃耀德強調:「我會先去做溝通,弄清楚事情的原委。若是我的另一半確實深戀著我好友,我也只能祝福,因為強求的愛是無用的!」
每個人都有追求「愛情」的權利,我們也應該享受愛情的「滋潤」,但需以不打擾別人幸福為基準。社會環境改變、媒體呈現的愛情價值氛圍,反映出七年級生對愛情觀相當欠缺同理心、替別人著想的思維,形成愛自己勝過別人的自私心態,往往以自我角度判斷、選擇,造成許多誤會。事實上面對愛情的衝突危機,應該是以更多的包容心、同理心和父母親溝通了解雙方的意見。真正面對問題的癥結、對症下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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